原文链接:中国(广东)自由贸易试验区韶关联动发展区建设实施方案
2022年5月27日,省自贸办印发《关于推进中国(广东)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发展区建设工作方案》,正式在广州、深圳、韶关等13个地市设立第一批联动发展区。韶关成为唯一入选的广东省北部生态发展区地市。日前,《中国(广东)自贸试验区韶关联动发展区建设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,对高质量建设韶关联动发展区作出部署。
《实施方案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,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统筹推进“五位一体”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,立足新发展阶段,践行新发展理念,融入新发展格局,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,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,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,紧紧围绕加快构建“一核一带一区”区域发展格局要求,按照韶关市全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、打造绿色发展韶关样板、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的目标要求,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,提升产业发展现代化水平,全面优化营商环境,营造良好开发合作生态。依托韶关自身特色优势、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,与广东自贸区优势叠加、联动创新、协同发展。
我市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建设工作,一是将省方案中在我市落实的38项复制推广改革创新事项分解落实到市各部门,力争形成独具韶关特色的新成果;二是对标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,学习借鉴广东自贸试验区先进做法,加快补齐短板,对开办企业、纳税、跨境贸易等16方面,88项具体事项进行优化;三是根据65项韶关联动发展区重点产业项目清单,探索与广东自贸试验区在新一代信息技术、生物产业、高端装备制造等方面开展合作,以项目合作推动联动发展;四是落实20项韶关联动发展区与广东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事项清单,结合《中国(广东)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“十四五”规划》,寻求与广东自贸试验区在体制机制、人才、金融、基础设施等方面合作。
下面通过图解了解《实施方案》亮点: